咨询热线:

136-1198-0805

因为新冠肺炎疫情,能否要求减免租金?

来源:网络作者:未知时间:2020-02-24

问:(因为疫情,能否要求减免租金?)当地政府下令餐馆、KTV等娱乐场所全部停止营业。在此情形下,我作为承租人由于停业直接导致无营业收入,在出租人不主动减免租金的情况下,能否请求出租人减免租金甚至解除租赁合同?

答:这个问题,理论上还是存在一些争议。但承租人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仍按照租赁合同约定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显然违背了民法的公平原则,也违背了社会一般观念。

另外,无论是参考之前非典期间最高院的意见,还是目前各地法院或政府部门出台的指导意见,我们认为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因疫情防控措施无法生产经营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减免疫情防控期间租金。

当然法院审理该类案件时,还是会综合考虑疫情给承租人的经营或居住功能是否带来实质性的影响、因果关系等,以公平原则为基础予以处理。具体是免除还是减少租户租金及减免租金的幅度,应视疫情对房屋租赁合同履行的影响来确定。

关于如何解除租赁合同的问题,由于疫情是暂时的,而租赁经营往往都是具有较长期限的,在这种情况下主张解除合同则依据不足。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