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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买房,看中一套二手房,中介当时说为了怕有人竞争所以要求付5万作为看房的意向押金,这样其他人就不能看,那可以慢慢和房东谈。结果签的合约变成了居间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签署时也未对合同中的条约和违约责任等说明,直接拿合同的最后一页让我父母签字,并说是一些附属协议。直到按照签署合同的约定要付首付时间临近中介通知父母才发现签了不该签的合同,现在面临大笔违约金和中介费的赔付,请问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中介虽有客观上有误导的行为。如果不能举证,一旦签字,就有法律效力,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因此,签合同务必慎重。

回复时间:2018-04-19 回复律师:上海杜继业律师 咨询热线:136-1198-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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